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企联新闻>涉企政策
关于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度 第二批)等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第二批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开展了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2020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等复核工作。在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工信局初审推荐基础上,经专家组评审等程序,拟认定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度第二批)347个,2020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等通过复核的51个。此外,有8个已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等企业进行了简单更名。现一并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按照《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有关要求,请在公示期内说明情况并实名反馈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处,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 示 期: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

联系电话:024-86906664

附件:

1.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示名单(2023年度第二批)

2.通过复核的2020年度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等公      示名单

3.辽宁省“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等企业简单更名名单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22日


电话:024-28666869  传真:024-86906856  邮箱:LNQL@vip.163.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协会公众号
版权所有 © 辽宁企业家协会 | Copyright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050153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