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辽工信发〔2022〕209号)和《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改革〔2022〕222号)相关规定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核,共有728户企业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见附件)。
现将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2月7至2023年2月11日
联系电话:024-81535355
来源: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