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企联新闻>涉企政策
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工业精神,弘扬优秀工业文化,根据《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辽工信产业〔2022〕13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级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1980年前建成的厂房、车间、作坊、矿区等生产和储运设施,与工业相关的管理和科研场所、其他生活服务设施及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生产工具、办公用品、产品、档案等,生产工艺知识、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工业精神等。


  申请省级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保存状况良好,有较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产权明晰,满足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评价指标相关要求(见附件1), 具有切实可行的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或方案、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


  二、申报程序


  (一)按属地化原则申报省级工业遗产。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填写《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申请书》(见附件2),经各地县(市、区)工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通过市工信部门初审后报省工信厅。


  (二)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经审查合格并公示后,公布省级工业遗产名单并授牌。


  三、报送要求


  (一)各市工信部门要加强组织,做好政策宣传,深入挖掘本地区工业遗产资源,积极组织相关遗产所有权人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切实将一批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秀项目推荐出来。


  (二)各市工信部门要按照《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做好对本地区工业遗产的申报推荐和初审工作,确保申请材料完整、合规、有效。申报主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请于2023年3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请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我厅(产业政策处)。本通知电子版请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首页“通知通告”中下载。


  联 系 人:王妍陆


  联系电话:024-86892478


  电子邮箱:gxwcyzcc@126.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附件:


  1.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评价指标.docx


  2.辽宁省省级工业遗产申请书.docx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30日


来源: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电话:024-28666869  传真:024-86906856  邮箱:LNQL@vip.163.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协会公众号
版权所有 © 辽宁企业家协会 | Copyright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050153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