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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15家企业,年度“领跑者”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按照《辽宁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省直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技术机构在精炼石油产品、冰葡萄酒、杂粮以及商业银行服务等4个重点领域开展了2022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经过遴选评估机构、编制评估方案、综合比对评估、企业确认验证、社会公开公示等程序,认定15家企业(17个企业标准)为2022年度辽宁省企业标准“领跑者”。

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彰显了我省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意识。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在行业内树立质量标杆,提高市场的标准供给水平,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为推动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以高标准示范的“鲶鱼效应”激发企业智造活力,实现行业整体快速创新发展。同时,被认定为“领跑者”的企业标准体现出了行业的技术前沿特征与市场关注重点,核心指标上不低于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体现出企业产品和服务在质量上的“领跑”;创新指标突出行业的技术发展方向,更加关注了客户使用体验感受,体现出行业发展方向上的“领跑”。


来源:北国·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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